Yesterday (January 30) forum reading club content is the first chapter, third section, latter half of the first section of “History of the Two-Line Struggle of the Chinese Communist Party.” It discusses Chairman Mao writing the “Investigation of the Peasant Movement in Hunan,” countering Chen Duxiu’s rightist opportunist line that attacked the peasant movement, and leading the peasant movement to flourish. The book mentions Chen Duxiu’s concocted “Resolution on the Expanded Central Committee of the Chinese Communist Party.” With curiosity, I found this document, and was shocked and angered to discover that Chen Duxiu’s rightist line extends far beyond promoting slogans like “it is not enough to simply call for overthrowing landlords” and “peasant armed forces are only for self-defense.” I now paste below the sections of the document relating to the peasant movement for everyone’s reference. The portions on rightist lines will be bolded.
Resolution of the Third Expanded Central Committee of the Chinese Communist Party
Resolutions on the Peasant Movement
I. Trends of the Peasant Movement
自近年来帝国主义加紧侵略,军阀加紧剥削和压迫以及军阀战争的频繁和扩大,以致形成现时弥漫全国的衣民暴动,如新近河南、山东的红枪会暴动,四川、陕西、直隶的减租抗捐运动,广东、湖南的农民协会运动;并且在这些运动中表现一些共同的倾向:反对苛捐杂税,反对预征钱粮,反对贪官污吏,反对民团之压迫,反对战争之扰害;同时且表现积极的要求,要求自己的组织,要求武装自卫,要求有一个不苛取、不扰民的政府,在农民运动较进步的广东,更要求取得一部分地方政权(县长民选等)。总之,现在的农民已经感觉到自身的痛苦,而不能再忍耐了,已经自动的(不管自觉的或不自觉的,原始的或有组织的)起来反抗剥削和压迫他们的阶级(地主土豪劣绅买办阶级帝国主义)了。换言之,便是农民已经起来参加国民革命的战线了,井且在实际政治上现已发生很大的作用(如广东国民政府之胜利,河南国民军之失败)在中国民族解放运动中占着重要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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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济的与政治的要求
(甲)农民的组织不能太严格,太拘泥于农民协会之形式,如果各乡镇已有联庄会,守望社……等真正农民群众代表农民利益的组织,而又不易变更,则不必一定强之改为农民协会形式,且容许其加入县农民协会,惟全县农民的组织,仍统一于一个县农民协会。
(乙)**We at this time’s peasant movement slogan is: “All peasants rise up to resist corrupt officials and tyrannical gentry, and resist the oppression of taxes by warlords.” Therefore, the organization of the peasant associations cannot yet carry class colors (such as only proposing employers’ or tenants’ organizations), cannot clearly state that those owning several acres of land cannot join (because it is hard to set a proper standard).** It can only be generally indicated that the following two types of people are not allowed to join the peasant associations:
一、不耕种而拥有多数田地者;
二、重利盘剥者。
(丙)对旧农会政策,农民协会会员,一面须尽可能取得旧农会,以免劣绅土豪利用旧农会一一所谓合法机关一一压迫农民。**当地主与贫农有冲突时,应设法使旧农会居调停地位。**
三、组织问题
广东的农民运动,已需要一个最低限度的政纲,从全国来说,或尚早一点,尚不能即订出一有组织的政纲。在这个决议案不是要有系统的说明农民之要求,而只是找出全国最急切需要的那几项是马上就要行动的。至于整个的农民政纲之提出,须待至第五次大会时方能议及。
属于经济的:
(甲)限定最高租额,农民所得至少要占收获百分之五十;
(乙)限制高利盘剥,每月利息最高不能过二分五厘;
(丙)反对预征钱粮及苛捐杂税;
(丁)要求免除陋规,一切征收按市价计算;
(戊)统一度量衡;
(巳)禁止围积居奇,提倡衣村消费合作运动。
属于政治的:
(甲)农民集会结社自由;
(乙)县长民选;
(丙)乡村自治机关及一切公益机关,均由乡民开大会选举;
(丁)地方财政公开;
(戊)反对民团执行逮捕、审判等司法职权;
(巳)剔除诉讼积弊,禁止差役需索。
四、宣传问题
(甲)一切鼓动和宣传,当以农民实际生活痛苦为出发点,切忌广泛的宣传及机械式、讲义式的训话。
(乙)乡村中的迷信及宗教伦理道德关系,不可积极的反对,应该有方法的、有步骤的去提高乡村文化程度,有时为使自己生活农民化,冀求容易接近农民,且有暂时附和群众迷信形式之必要,以取得新的工作发展。
(丙)农村中阶级关系极复杂故,不必提出“农民阶级”字样,此时只宣传“全体农民起来反抗贪官污吏劣绅土豪,反抗军阀政府的苛税勒捐”这一口号。
(丁)宣传方法,当注意利用画报、标语、歌谣、幻灯、小说式的文字等项,最好能改变乡村传说神话而把我们的宣传附会上去,不要作毫无兴趣的机械式的、讲义式的灌输。
五、对地主民团及地方政府政策
(甲)对地主政策,我们的策略是用全体农民联合的口号,团结佃农、雇农、自耕农与中小地主,使不积极作恶的大地主中立,只攻击极反动的大地主,如成为劣绅土豪者。不可简单的提出打倒地主口号,以打倒劣绅土豪的口号,事实上打倒大地主。
(乙)对民团政策,民团固然是地主土豪劣绅利用以压榨平民,拥护他们自身利益的一架机器,但现时就望要根本消灭这种组织是不可能的。我们的政策是一面对团丁宣传,使不助土豪作恶,一面对团总人选主张由乡民大会选举,或用其他适当政策,以正绅代替劣绅为团总,使民团的权力第一步移到开明的小资产阶级手上,而不为农民运动之障碍。
(丙)对地方政府问题,应分别来说:
一、对军阀统治下的政府,应不断的反抗,或分裂削弱其统治以达到要求,
二、对国民政府统治下的地方及国民政府影响下的地方,应以民众要求的形式取得权利。
六、农村联合战线
此时中国民族解放运动,是急需各地农民大规模的暴动,始能有更进一步的发展,各地农民自身为生活所迫,亦有急起暴动取得一部分政权而不可遏抑之势,尤其是广东。这种暴动也会使农民受很大的打击,我们的工作,不在遏抑此暴动,而在农民暴动中善于运用农村联合战线的策略,就是联合农村中其他群众,如小商人、手工业者、知识者共同行动,以免农民孤立,即在平时的政治活动,亦应采用农村联合战线,如下列几种形式,
(甲)在平时可取工农商学联合大会形式或各界代表大会形式,
(乙)在国民会议高潮时可组织国民会议促成会各城乡分会;
(丙)在地方有事时可组织人民保安委员会。
至关于农民运动对各方面所取的政策与态度,已包含于本决议案各条之内。
七、对教会所取的态度
在口头宣传上应引证许多具体事实,说明教会为外国帝国主义蹂躏中国人民之先锋,他们一方面替帝国主义作侦探,察中国内地情形一一政治经济民情风俗,究竟是个什么的状况,另一方面,他们又用着和平博爱等说着好听的名词,甚至用一些金钱出来收民众对他们的信仰,他们想把所有被压榨的民众一齐都欺骗下去,他们想引导一般被压榨的民众,都忘掉他们自身生活实际的痛苦,以保证帝国主义压榨民众基础之巩固与恒久。但在目前我们不要故意造出一个与他们发生实际的冲突的机会,因为我们所处的环境(他们与军阀勾结处处借口条约保护)使我们只能取如此一个态度,如果迂着教会明显的为恶(如霸占田庄、强买民房、包揽词讼等)的时候,我们便须鼓动公愤,群起反对,我们在此时努力参加。
八、对土匪政策
对于压迫农民的土匪,当然要尽力反对,就是不压迫农民的土匪亦不可让他加入农会,发生组织上的关系,只可使他在农民与土豪劣绅斗争时,站在中立地位,不为土豪劣绅所利用,因为若让土匪混入农会,是易使农民组织腐化,而且给外间攻击的口实。
九、武装自卫
(甲)农民现时要求武装自卫是必要的,但须注意两点:
一、不要超出自卫的范围(如干涉行政、收缴民团枪械等),是防御的自卫而不是进攻的自卫。
二、不可有常备的组织,因为有了常备的组织,便免不了因权力关系而时引起与各方面的冲突(如地主民团驻防军......等)。
(乙)自卫军名目可易为自卫团或其他名目,以免引起误会和嫉视。
(三)自卫团之组织,不要过于复杂,务取其简单容易行动。
(丁)自卫团之政治训练,尤重于军事训练,否则素无组织训练的农民,在有了武装之后,很易发生超出于客观限度以外的行动,甚至于为军阀或首领所利用。
十、农民运动与国民党关系
各种农民组织不必带政党色彩,不必用政党名义去做(工会名义可以用),如果已有国民党农民运动工作的地方,我们当与国民党合作,惟农民协会对国民党关系,在组织上应是独立的,不可成为党的附属品。
十一、农村中我们党的发展
(甲)我们的党,在一切农民运动中,应努力取得指导的地位,应在每个最低级的农会内,均有本党支部的组织,为这个农会行动指导的核心。
(乙)农民加入我们的党,应以否忠实而勇敢的为农民利益斗争为标准,不必问其有无宗法社会思想及迷信。
十二、工作方法
我们的农民运动,工作时期还不很长,除广东外,差不多方才开始,虽然做了不少的错误,却学会了不少的经验,在以后工作方法上,特指出以下几个可注意之点。
一、一般的注意
(甲)做农民运动工作的人,必须注意先使他自己的言语、行动、生活、服饰农民化,而后始能接近农民,使农民接受宣传。
(乙)要深知民间疾苦,才能说出农民的要求,要懂得客观可能行动的限度,才能引导农民去斗争,要会应用联合战线的策略,才能使农民不陷于孤立而失。
二、在未有工作的地方
(甲)应利用乡村小学教师或本乡同志,城市中的本乡工人,假期回里的学生等,去发起组织,尤其是乡村小学教师是农村中天然的指导者,当努力取得这部分人。
(乙)利用各种重要事件下乡宣传时(如“五卅”宣传、北伐宣传等),乘机组织农民协会或类似的组织。
(丙)设法办农村补习学校、农村俱乐部,或组织游行讲演团、消费合作社等,以深入农村发起组织。
(丁)应详细调查该地农民生活状况、风俗、习惯,找到可以接近他们组织他们的方法。
(戊)须注意从许多无组织农民暴动中,去使他从暴动中发生组织。
三、在已有工作的地方
(甲)应特别注意下层工作及秘密工作。村或乡农民协会是农民组织的基础,村或乡农民代表大会要做到能定期开会,会前须有充分的淮备,开会时须尽量引起农民发表意见,避免机械式的、讲义式的宣传。
(乙)时时调查农民疾苦及与农民有关的各种方面的现象,能够不断的找出农民要求,而引导其有方法的行动与取得农民利益,才能维系农民对于组织之信仰与拥护。
(丙)对农民要求,当设法知道,设法提出,有时客观环境不能提出时,亦当详为解释,并慰勉他不要丧气,切忌简单的将其压下。
(丁)必须使党在农民中的发展,能成为一切农民运动发展的核心,才能巩固农民运动的基础。
(戊)不可贪图工作便利,倚靠政治势力,应处处注意使农民相信自己组织的力量。
——《中共党史参考材料》第四册,中修1979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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